声明
声 明
2018年11月23日上午九时,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榆林市政府宾馆办公区(原榆林宾馆)院内国有资产交易大厅对一批旧机动车进行公开拍卖,经公开竞拍程序,竞买人刑尧竞拍竞得4号标的陕K00098和45号标的陕K32323,竞买人李超竞得6号标的陕K00008,依据《拍卖法》规定和《拍卖手册》约定,车辆买受人刑尧、李超应当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二日内与拍卖委托人签订成交合同、交清购车款并提取车辆,但时至今日,竞拍人刑尧、李超在我公司多次催促下仍未至现场交款及履行后续手续,已构成严重违约。
据此,我公司依据《拍卖法》规定和拍卖手册的约定,竞拍人刑尧、李超违约,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部扣除,拍卖标的由委托人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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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0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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